为关心关爱职工生产生活,加大收入分配向企业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员工倾斜力度,提高生产线员工福利保障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近日,集团公司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生产线"三八"工作制员工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和提升。
《通知》规范了中夜班津贴的发放范围,提升了中夜班津贴的标准,明确了中夜班的时段划定。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生产"三八"制作业人员分为煤矿井下作业部分和地面作业部分(包括煤矿地面"三八"制生产作业人员和化工、电力、水泥、码头等地面"三八"制生产作业人员及企业后勤服务性单位中执行"三八"工作制的工作人员)。
一是在夜班津贴发放标准制定上,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生产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发放标准提升为20元/班;将从事地面工作的生产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发放标准提升为15元/班。
二是在中班津贴发放标准制定上,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生产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发放标准提升为15元/班;将从事地面工作的生产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发放标准提升为10元/班。
三是对享受中夜班津贴的工作时段和发放范围进行了严格规定。规定享受夜班津贴的时段为24:00—次日8:00(连续工作满6小时以上);享受中班津贴的时段为16:00—24:00(连续工作满6小时以上)。
《通知》调整提升了班中餐补贴的标准和覆盖范围。
一是扩大班中餐补贴的享受范围。将集团公司所属化工、热电、水泥、码头等企业从事"三八"工作制作业人员纳入班中餐补贴的发放范围。
二是提高班中餐补贴标准。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三八"工作制作业人员和在井下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标准提高到10元/班;将从事地面工作的"三八"工作制作业人员发放标准调整提高到8元/班。
三是进一步明确班中餐补贴的执行规定。班中餐补贴用于改善和提高生产一线职工的生活质量,不准以货币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更不准挪作他用,保证实实在在让"三八"工作制生产工人吃足标准。各单位在执行班中餐补贴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班中餐补贴,不准乱开口子,乱设标准。
《通知》还对相关事项提出了要求。
一是本次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调整增长,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企业要增强工作透明度,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标准和范围,维护好"三八"工作制生产工人的权益。
二是各企业要优化劳动组织,严格区分岗位工种和岗位定员,修订本单位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考核发放办法,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各类津贴补贴发放,确保制度和标准执行到位。对于在津贴补贴发放过程中乱开口子、乱设标准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本次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调整自2018年8月起执行。
据悉,本次调整和提升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是贯彻落实2017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关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员工幸福感的重要体现。为做好本次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调整工作,提升生产线职工的福利保障水平,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合军亲自带队到企业现场召开座谈会,了解一线员工工作和生活,倾听职工诉求,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困难。
按照集团公司安排,人力资源部自6月起先后到集团公司各企业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座谈,摸底各企业当前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执行标准和发放范围,并将调研报告及企业和生产线工人的诉求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领导,为本次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助的调整和提升政策的迅速出台奠定基础。经调研,集团公司各企业中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执行的标准为2007年文件规定标准,存在着标准偏低,执行标准不统一、范围界定不清晰、范围覆盖面不到位等问题。
随着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回升,集团公司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实现企业与员工发展共享,造福员工,奉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