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个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正式落地集团公司,两大股东同时增资,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和两大股东对集团发展的信心,最直接的意义就是减少了集团公司有息负债,降低了财务成本,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它更大意义在于,为集团公司股改上市之路打开了一扇门,把企业引向了健康快速发展的康庄大道。
2016年4月份,集团公司召开了引进战略投资者推介会,多家投资机构看好集团发展前景,达成了合作意向。这些战略投资者表示,集团大股东跟投后,对集团进行战略投资。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亲自指导下,集团公司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积极协调股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两大股东同比例增资,中国信达以其持有的鲁泰控股1亿元债权本金转股增资,增持1666.67万股;济宁市国资委以其享有的应分配利润8,677.62万元转增资本,增持1446.27万股。两大股东增资,兑现了引战推介会的约定,这将增加战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对集团公司引进战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明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就可以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完成股份制改造,为上市奠定基础。
引进战略投资者,意味着集团公司可以获得大量资金,帮助企业降低有息负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迅速扩大规模;意味着专业投资机构高度看好集团发展前景,未来上市的时候更容易获得投资银行的支持和投资者的追捧;意味着战略投资人所携带的市场视野产业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善企业的收入成本结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带来企业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提升。
集团公司上市,意味着企业获得了持续融资能力,能够获得大量低成本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壮大;意味着企业估值迅速成倍增加,企业价值在资本市场中迅速提升,有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形成良性循环;意味着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组织架构更加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建管理更为科学,效率大幅提升;意味着集团公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获得在同类企业中的竞争优势,赢得更多客户的信任。
纵观世界成功企业的发展之路,无不是通过上市融资从而获得了快速飞跃发展。如今,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为我们打开了上市之门,让我们迈出了关键一步。让我们更加坚定上市的信心,更加执着我们的追求,为企业的无限美好的未来,更加努力奋斗!
延伸阅读:债转股的"前世今生"
所谓"债转股"是指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转为股权关系,以化解企业债务。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并同时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市场化债转股的特点是,债转股企业转股的债权、转股的价格、实施机构不是由政府确定的,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的,包括债转股的资金筹措也是由市场化方式筹措为主,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更是直接写入了本轮债转股的文件中。
根据文件,三类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而四类企业则明确禁止债转股,包括: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我国债转股最早实施于1999年,当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率高达35%,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999年7月国家发布《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国有商业银行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信贷资产,本轮债转股为政策型债转股。债转股对象的选择方面,先由国家经贸委(2003年已撤销)按要求对申报企业筛选并提出初步建议名单,之后由金融资产公司独立评审后拟定实施名单并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进行审核,最终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整个过程中政府意志占主导地位。
编后语:鲁泰控股集团正是由国家1999年债转股政策而生,当时是政策性债转股,由政府主导。这次市场化债转股由市场主导,明确规定只有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可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济宁市首个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集团公司,充分说明了社会各界对集团发展前景的一致看好。